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市、区两级生态文明建设部门查处废旧矿物油储存点(图文)

18.12.2015  13:14

  2015年12月16日,生态保护分局会同观山湖分局,联合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在观山湖区朱昌镇桃家山查处一废旧矿物油储存点。

  巡查当日,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约13吨废旧矿物油、两个各约10m³的储存器和24个170kg的储存桶。

  废旧矿物油俗称废机油,属于高危、有毒有害废旧物品,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发放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储存、制造、加工。13吨废旧矿物油的运输、卸载和转存过程均会对地面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现环保执法人员已该点进行查封,待进一步调查后,视情况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