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以来全省宗教工作综述
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贵州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晓凯,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在三都水族自治县调研。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争取人心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省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信教群众约50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14.7%,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遍及全省9个市(州)的88个县(市、区)。
新世纪以来,我省宗教工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与贵州宗教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了认识、实践上的一次又一次创新、发展和完善。各宗教革故鼎新、努力发挥积极作用,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一个又一个坚实的步伐。
宗教信仰得到切实尊重和保护
最近,黔西县的穆斯林群众感到非常高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宗教工作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城关清真寺主体工程已正式完工。这个面积700多平方米的清真寺,结束了黔西县穆斯林群众没有宗教活动场所的历史。5月24日,关岭自治县花江天主教堂举行落成典礼;9月中旬,贵阳青岩大兴国寺、仁怀妙音寺将举行开光仪式。
这些都是贵州切实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的生动体现。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长期以来,我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加大对民间信仰管理路径探索的力度,通过在黔东南自治州开展民间信仰管理试点,将48座民间信仰点纳入规范化管理。做好“中欧人权代表团”访黔期间涉及宗教方面的外事接待任务,充分展现了我省宗教信仰自由的良好状况。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尊重公民自由选择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干涉,更不歧视,防止用行政命令办法处理宗教问题,依法处理了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的事件,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的广泛认可。
在省、市(州)以及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县(市、区),均有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宗教界。他们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为保障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心和支持宗教界自身建设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截止2015年底,我省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281处,教务管理小组1281个。已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1753人,全省合法登记的区域性爱国宗教团体94个,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的宗教培训机构1个。
为了给全省宗教团体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关心和支持宗教界自身建设,我省的省级宗教工作经费由过去的300多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100多万元,省委、省政府给每一个全省性宗教团体配置了一台工作用车,每一年安排50万元作为每一个全省性宗教团体的工作经费,每一个全省性宗教团体的事业编制增加到5人,每年安排近400万元对80处危旧宗教场所进行维修。
近年来,我省积极关心和支持全省性宗教团体建设,在改善宗教团体办公条件,加快宗教团体人才培养,加强宗教团体规范管理,积极引导宗教团体服务社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在协助政府宗教事务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强化职能为抓手,加强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宗教团体的领导,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数量较多的地方建立宗教团体,帮助解决办公所需的人员、场所、经费问题,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推动宗教团体每年开展主题教育、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宗教思想建设、公益慈善、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年度述职报告、帮扶基础薄弱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八个一”活动,提高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目前全省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均已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以中国化方向为引领,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支持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我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之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坚持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我省宗教,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深入推进佛教道教讲经、伊斯兰教解经、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使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和礼仪制度的同时,在信仰和社会实践中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的阐释。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加强作风建设。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我省以制度建设为要求,不断加强宗教团体的作风建设,出台规章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认定,对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对主要教职人员的任职进行备案,对教职人员的生存权益和健康权益给予充分保障。切实推动领导班子及成员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宗教团体内部团结、自身建设和服务社会积极主动、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我省6个宗教活动场所、5名宗教界人士在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中受到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表彰。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形成常态
2009年,省政府批复设立了贵州省宗教事务执法监察总队,我省是全国唯一设立宗教行政执法队伍的省份。
贵州的这一创新性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这是省委、省政府关心和支持宗教工作,加强对我省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我省始终重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认真实施好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和《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基础上,完善建立并出台了《贵州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贵州省宗教事务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全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试制度,定期举办“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暨行政审批工作培训班”、宗教局长培训班,全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同时在省级层面建立了宗教工作咨询专家库,在省市县三级全面聘请了法律顾问。这些都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我省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了1385人的协管员队伍、15756人的宗教联络员队伍,真正做到了凡是有信教群众的地方,每个村都有一名联络员、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有一名协管员。
随着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实施,我省逐步建立起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治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我省不断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现和处置力度,加强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省边远地区和高校等的渗透。充分发挥省宗教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依靠成员单位协同处置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建立了抵御宗教渗透的协调机制。
针对宗教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的乱象,我省对乱建寺观教堂、乱造佛像神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泛滥和民间信仰无序发展等现象,开展了从试点到示范的专项治理。分门别类召开了治理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治理乱建寺庙宫观182处、乱建清真寺76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222处、排查民间信仰场所290处,为面上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凝心聚力共助贵州跨越发展
奉行慈悲、博爱、友善的价值理念是各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提倡服务社会、利益人群、关爱贫苦是各宗教的行为导向,充分说明扶贫济困不仅符合宗教的基本精神,也是宗教践行信仰、体现价值的重要途径。
省佛教界2014年向石阡县受灾学校捐赠20万元, 2014年和2015年向毕节市农村留守儿童捐赠30多万元学习生活用品,省道教界募集20万元善款帮助石阡县、镇远县灾民,省伊斯兰教界捐赠43.9万元慰问孤独老人、困难群众、大学生,省天主教界筹集资金35万元开展助医活动,省基督教界募集慈善资金169万元开展“艾滋病关怀与能力建设”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和2015年,我省宗教界捐款捐物达到600多万元,在扶贫济困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贵州的脱贫任务繁重而艰巨。全省宗教界积极参与其中,展示了宗教界在脱贫攻坚战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特别是近年来,我省积极支持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深入打造“五助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公益慈善品牌,引导宗教界广泛开展赈灾济困、捐资助学、修桥筑路、助残敬老、保护环境、饮水工程、生态建设等多领域、宽范围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每年捐款捐物超过500万元。
2015年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确定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定点扶贫单位。目前,“全国宗教界公益慈善实践基地”已正式落户三都。国家宗教事务局、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全国协会与三都自治县政府签署了定点帮扶脱贫攻坚协议,确定将实施一批扶贫项目,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助学助困等领域,总计投入2009万元。
我省积极配合国家宗教局,在贵阳市召开宗教界参与扶贫济困情况座谈会,协调五大全省性宗教团体各自为三都自治县扶贫做一件实事。
而在全省各地,我省宗教界人士正活跃在扶贫攻坚的第一线,力所能及地为此做出应有的贡献。全省宗教界慈悲济世的善举,为贵州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回首过去,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宗教关系健康和谐。展望未来,我省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将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