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与法治发展学术研讨会召开

12.07.2019  23:11

  中新网贵州新闻7月11日电(冷桂玉)7月11日,“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与法治发展学术研讨会”在贵阳召开,与会专家学者紧紧围绕“基层治理与纠纷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与法治实践”进行热烈讨论。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在开幕式上表示,贵州的乡村治理与法治发展是中国乡村治理与法治发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是多民族省份,贵州的乡村治理和其他省份相比有一些特色,但是还有很大的差距。希望通过这次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加强交流学习,共同促进贵州省乡村治理和法治发展。

  “法治是乡村善治的根本保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江苏人大理论研究会会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表示,乡村治理法制化是新时代乡村治理革命的大趋势,这对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将产生广大而深远的影响。

  公丕祥表示,在当代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场极其深刻的伟大变革运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乡村社会治理构成了国家治理结构基础单元和基础。在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乡村社会治理具体而生动地展示出多样化的乡土社会的固有特性,这些过程交织着社会化与非社会化双重治理机理。而在有的情况下,这种非社会化的体现相互社会日常生活法理逻辑的治理机制所渠道的作用,往往要大于国家化、社会化机理的治理效果。由此,形成多样化的基层社会治理秩序,必将产生多样化的乡村治理与法治发展形态,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这样超大型国家的社会治理与法治进程的复杂性。

  据了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确定了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的总体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把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发挥道德规范引领作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作为新时代乡村治理革命的重点领域加以全面推进。

  本次会议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省毕节市委政法委、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主办,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贵州行泰律师事务所协办。

  来自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南京师大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宁夏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议研讨结束后,与会专家学者到黔西县进行了观摩调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