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贵阳医学院花溪新校区项目建设二期供电工程标段调整的批复

29.09.2014  16:22

省教育厅:

  你厅《省教育厅关于转报贵阳医学院调整花溪新校区供电引入工程标段的函》(黔教函〔2014〕164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2013年,我委以黔发改社会〔2013〕1837号文同意将贵阳医学院花溪新校区项目施工16标段供电引入工程(含配电房)分为一期供电工程和二期供电工程两个标段。现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学生入住需要,经研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贵阳医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供电工程标段调整为二个标段实施。其中:涉及二期建设二组团行政办公楼、教工及学生活动中心、会堂、学生宿舍楼4#、5#楼、图书馆、公共教学楼5—1、5—2、体育馆及大体部用房、药学楼及公共卫生学院共11个建筑的供电引入工程为一标段;涉及二期建设三组团6、7、8#学生宿舍、2#学生食堂、护理学院、检验楼、口腔楼、影像楼、重点实验室、校史及生命科学馆、非标球场附属用房共12个建筑的供电引入工程为二标段。

  二、以上调整的标段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三、其余仍按黔发改社会〔2012〕1974号和黔发改社会〔2013〕1837号文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