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双语教育现状调查:南疆差距较大 师资有限
2014年7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的普通高校预科教育教学工作座谈会要求,新疆高校将新招收双语班学生,如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不到直接进入专业培养的要求,学生需要接受一年的预科教育。
这是近期新疆加强双语教育的一个缩影。
此前在6月中旬,国家发改委相继下达3笔专项资金,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3亿余元,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双语教育。
关注新疆双语教育背后,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这一问题的关切。
2014年4月28日,十八大后首次到新疆考察的习近平到新疆疏附县一所小学,专门询问了双语教育的情况。
5月28日至29日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要积极推进双语教育。
市场经济中的语言挑战
“新疆的大学预科教育从上世纪60年代起步,当时主要是在理工科院校,就读时间两年。”新疆师范大学语言学院教授方晓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主要考虑是理工类专业的教育资源都以汉语为主,少数民族语言难以开展教学。80年代前后,医科大学、农业大学也提出要求,学生必须会汉语。
如果把此类预科算作双语教育的一部分的话,新疆的双语教育在各民族地区无疑是先行者。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语言学会副会长戴庆夏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新中国成立之初各民族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很多民族有语言、无文字,因此当时少数民族地区是以主要学习、使用民族语文和部分民族、地区兼学汉语文为特色。
至于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本民族文字历史较长,通行面也较广,且新中国成立前已有双语教育的基础。
据戴庆夏介绍,早在西汉时期,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特别是上层群体就开始学习使用汉文。至唐、北宋时,楼兰和高昌一带流行汉文,传授儒家经典。清乾隆年间,新疆各地设立学塾,招收一部分维吾尔族青少年入学学习汉语文,后来还派汉族教师到各地的学堂、学塾,对维吾尔族青少年施以汉文教育。
1949年后,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大规模双语教育实验则是在80年代,由此汉语学习开始普遍成为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国社科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中心主任黄行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上世纪80年代,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逐步从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这时,少数民族开始遭遇就业问题,市场经济强调的就是效率,国家通用语言优势就越来越凸显。”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国家不再包分配后,少数民族学生在市场上面临语言障碍,一些学生不好找工作。因此,少数民族地区自己要求学生加强汉语学习。”方晓华说。
1982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中小学汉语教学座谈会。时任自治区副主席巴岱提出把“民汉兼通”作为汉语教学的方针、争取10年内汉语过关的号召。
1992年,就在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的同一年,新疆地区的民族中学开始进行改革。
“这时的改革是学校自发做的,叫汉语授课实验班,就是用汉语教授一些课程。”方晓华说。
1993年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这时距巴岱提出“民汉兼通”已经过去了11年。
这一条例明确规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中、小学校,在加强本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教育的同时,从小学三年级起开设汉语课程,有条件的可以提前开设,搞好汉语教学,逐步使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时达到民汉语兼通”、“大中专院校应当加强民汉双语教学,培养双语人才”。
“1992年学校自发的改革后来被官方接过来,大概是在1996年,自治区政府开始推行双语实验班。”方晓华说,“政府推行后,规模逐渐扩大,但仍然相当有限。”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到1997年全疆只有60个双语实验班。
“由于实验班学生的汉语和数理化的水平高,基本全部被内地学校录取,所以双语实验班非常受欢迎,走后门都进不去。后来,自治区政府就开始要求更多学校办班。”方晓华说。
最初设立双语实验班的目的是提高高考成绩,因此实验班是从高中开始办的。此后为了与高中双语实验班对接,双语教学开始在初中、小学展开,并进而推广到学前教育。
“后来,双语实验班的名字也改了,开始作为一种正式教学模式提出来,就叫双语班。”方晓华说。
2004年是个关键年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这一法律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定地位。
第二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决定》,对1993年的条例予以修订。
新的条例强化了公共场所的语言规范,例如特别加入了对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等的语言能力要求:以少数民族语言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编译等有关人员应当达到自治区规定的语言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标准的,应当进行培训。
在双语教育方面,条例沿用了1993年的表述。
“我国的五大民族自治区,宁夏的回族讲汉语,广西的壮族人口占大约30%的比例,他们没有标准语,所以西藏和新疆是最早设立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内蒙古直到2005年才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出台后,新疆和西藏都做了修订,加大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力度。”黄行说。西藏自治区于上世纪80年代制订了相关条例。
不过,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显然作用更大。
当时由自治区党委发号召,要求作为一个重要工作来推进,各级党委也都成立了专门的班子来推进该项工作。
此后,新疆双语教育进入快车道。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2010至2020年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到2012年,基本普及少数民族学前两年双语教育,接受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幼儿占年龄段少数民族幼儿的85%以上;到2015年,少数民族中小学基本普及双语教育,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75%左右;到2020年,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90%以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基本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据官方数据,到2012年年底,新疆地区学前教育阶段,接受双语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和“民考汉”学生,合计超过这一年龄段少数民族学生的92%。中小学阶段双语班学生和“民考汉”是59.33%,到2013年,这一数据增长到65%。
所谓“民考汉”,是指少数民族考生在考试时使用和汉族考生同样的试卷。
师资是个大问题
“目前,北疆的中小学双语教育已基本普及,差距比较大的是南疆,比如喀什和和田只有50%左右。”方晓华说。
他解释说,新疆双语教育地区差异较大,在南疆地区的农村、北疆的牧区,因少数民族占多数,因此使用民语为主、汉语为辅;在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和北疆地州市所在地,则是汉语为主、民语为辅;而在南北疆县城和北疆交通沿线的乡镇,民汉双语大多均衡发展。
尽管不同地区的学校大部分都开设了双语课程,但是具体的授课模式各不相同。
“在一些民族聚居地区和偏远地区,学校里是以少数民族语言教授各门课程,汉语只是作为课程之一。”黄行说,“还有一些学校则相反,用汉语讲授大多数课程。”
“数理化用汉语授课,其他课程用民语教授,南疆地区主要是这种模式。”方晓华说,“双语教育不是语言问题,汉语授课主要是让学生享受丰富的汉语课程资源。转语言只是一个手段,通过语言转换打开老师的视野,由此让师生们接触外面的世界,光是强调语言转换,其他不变也没用。”
“目前,双语师资绝大多数都是少数民族老师,占到87%,汉族老师只有百分之十几。大多数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以前都从事民语教学,后来经过培训转到双语,一下子转过来有困难。尤其是农村的教师,能力有限,但是没有人接替他们。”
这一情况在南疆地区十分突出。以和田地区为例,据新疆教育学院曾建发表的《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师资队伍研究》一文,截至2007年5月,和田地区共有19184名专任教师,其中1153名为双语教师,只占全区教师总数的6.01%。
“现在中小学大约还有30%的普通班,这部分要推进双语教育比较难,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师资跟不上。”方晓华说。
2014年4月28日,习近平来到新疆疏附县托克扎克镇中心小学。
在与孩子交流后,习近平来到汉语教研室,特别问其中一位老师:“会不会维吾尔语?”在得到肯定回答后,他鼓励这位老师把维吾尔语学好,更好地教孩子们学好汉语。
“双语教育要处理好通用语和民族语二者的关系。现在,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人也应该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我年轻的时候,很多汉族干部都会说。”戴庆夏说。
“我们做过对比研究,外国少数民族掌握官方语言的能力远远高于我国少数民族,我们的双语教育现状和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并不相称。在这个意义上,一定要强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黄行说。
“目前双语教育面临双重任务:一方面要大力推广普通话,另一方面也要大力保护民族语言。”黄行说。
对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进,戴庆夏认为需要的只是时间:“凉山的彝族经济相对落后,但他们还到县城去,租个房子先让孩子学汉语。所以不用太担心国家通用语的推行,实现双语是少数民族必由之路,因为双语政策有利于少数民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