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新闻报刊单位采编人员第二批考试的通知
省内各新闻报刊单位、中央驻黔记者站(分社):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广出办函[2014]456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我省新闻报刊单位采编岗位人员参加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我局负责全省新闻报刊单位新闻采编人员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考试时间
全省新闻报刊单位新闻采编人员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 1月31日至2月1日进行,各单位务必准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考试。逾期将不能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一) 各单位指定专人完成《贵州省报刊单位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采编人员考试报名表》填报,填报信息不完整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 考试报名表由新闻报刊单位统一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21日前报送我局新闻报刊管理处(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
(三) 请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贵阳日报传媒集团、 遵义日报社、安顺日报社、黔南州日报社、黔东南日报社、铜仁日报社、毕节日报社、六盘水日报社、黔西南州日报社、贵州民族报社、劳动时报社、贵州政协报社、贵州广播电视报社、贵州老年报社、少年时代报社、贵州画报社、青年时代杂志社、人大论坛杂志社和各参考的中央驻黔记者站(分社)报送报名表的同时,报送参加考试人员1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请在照片反面写上姓名),以便统一制作准考证。
(四) 本次岗位考试分批次组织,2015年1月10日前持有有效资格证书的采编人员以及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本次考试,考试通过后方可依法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
四、考试方式
(一) 考试时间确定后,请考试人员在前一天到新闻报刊处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试场地。
(二) 参加考试人员须自行携带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凭身份证、记者证或采编岗位资格证参加考试。
(三) 考试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 六盘水日报、乌蒙新报第二批参加考试的人员集中到六盘水日报社统一考试。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月16日
(联系人:郝智海;联系电话:传真0851-8584672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