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新方案 幼儿园评估层级从9个压缩至6个

20.08.2014  09:21

    《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方案》及《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于近日出台。今后,我省幼儿园的评估层级从原来的9个压缩到6个。

    根据《方案》和《细则》,我省幼儿园的评估层级,由原来9个压缩到6个:取消过去省级一、二、三类园层层升级为省级示范幼儿园的评估方式,幼儿园按省级示范幼儿园(分一类、二类、三类)、市(州)级示范幼儿园、县级示范幼儿园和基本达标幼儿园进行评估。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二类、三类类别不变,原来的省级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由各市(州)、县重新评估认定后授牌。原则上县级示范幼儿园三年后可直接申报省级示范幼儿园。

    《细则》明确了省级示范幼儿园应具备的条件:生均建筑面积和生均占地面积达到国家标准;有一间能满足一个年级幼儿活动的功能室,且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个平方米;有充足的课程资源、完整的课程实施方案及适合本园实际的园本课程。认定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两年后须接受第一次复查,复查合格者须三年接受一次复查;复查中不合格的次年同一时间重新复查,再次不合格将降低其类别直至取消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

    在评估中,出现以下问题的将被一票否决:弄虚作假;财务严重违规,特别是幼儿伙食没有实行专款专用,挪作他用的;幼儿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易美伶 本报记者 鲜晓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