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举办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

16.09.2015  17:50
 

  9月15日上午,施秉县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举办了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县人武部,县国家机关各单位及省州驻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及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共30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锋主持。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黔东南州环保局孙建琴总工程师,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环保部及湖南环保厅干部培训中心环境执法专任培训讲师卢莎教授到会授课。

  会上,孙建琴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生态指标、申报流程、施秉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及亮点、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等方面讲解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内容;卢莎从新《环保法》的立法目的、原则、监管模式、法律制度、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公众参与和法律责任等9个方面全面解读了新《环保法》。

  会上,彭锋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入理解新《环保法》的重要意义,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新《环保法》。二是要明确责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担当起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自觉将环保责任牢记心上、杠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要严格执法。按照新《环保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敢于拿出“敢抓敢管、善抓善管、齐抓共管”的态度,深入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施秉的青山绿水。四是加强宣传。要通过正面的、积极的引导,强化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提高公众守法的自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支持、参与到环保工作当中来,在全县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彭锋要求,通过此次培训,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强化学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好生态环境,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全县的环保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用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保驾护航。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