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无为县水务局江砂办李某等七人贪污窝案在该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2008年5月至2014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等七人以虚列举报奖、租船费和看船费的手段套取单位资金予以侵吞,其中,被告人李某分得40600元;被告人范某、陈某、汪某、刘某各分得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江某分得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张某分得人民币9400元。
庭审持续近一个半小时,鉴于控辩双方对案件性质认定争议较大,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