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臂男无证驾驶撞车 称只因当时接电话才出事

04.05.2016  23:13

近日,在市区二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让民警吃惊的是,肇事男子为残疾人,只有一只手,系无证驾驶。该男子辩称一只手挂挡、掌控方向旁并不耽误,之所以出车祸是因为接了个电话。

近日,烟台市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一起事故报警,接警后在事故现场看到的一幕着实把民警惊呆了。这是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可后车的驾驶员却不“简单”,民警看到该驾驶员右胳膊肘以下残缺,没有手掌,只靠左手控制方向盘、挂挡,十分危险。

又经检查,民警发现该男子并未取得驾驶证,更令民警哭笑不得的是,当问及其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开车时,司机竟然告诉民警:“我坐在驾驶室里你们查不到我,谁知道刚才我接了个电话,出了这么个事故,就被你们查到了。

经过调查,司机姓姜,当天姜某驾驶朋友的鲁D牌轿车沿二马路由东向西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由于接听电话导致精神不集中,笔直地撞向在路口等待绿灯通行的大众轿车。

事故民警赶到后发现姜某并未取得驾驶资格,便立即将其带至大队进一步落实,令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姜某同样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于同年3月30日被交警部门查获并进行处罚。

交警介绍,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第2项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有明确的身体条件要求: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司机杨某肢体残缺严重,明显不具备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同时开车上道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手臂缺乏相应的掌握能力,是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

姜某称 ,他技术很好,可以用左手控制方向盘然后挂挡,一点都不耽误。

民警在详细给姜某解读了交通安全法后,姜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存在的危险。随后,驾驶员姜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