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联合报】贵阳8月18日起将开放个人赴台旅游
中新社贵阳7月31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会城市贵阳已被列为第四批开放个人赴台湾旅游的试点城市,自2014年8月18日起,贵阳市户籍居民以及符合规定的外省居民均可以申办个人赴台湾旅游的证件。
7月31日,贵州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召开贵阳市居民个人赴台湾旅游发布会,记者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贵州与台湾交流合作日益密切。贵州与台湾因同处北纬25℃加之地形地貌和生物生态具有多重相似性而被称为有“地缘”。近年来,贵州与台旅游合作突飞猛进,台湾已成为贵州入境旅游的最大客源地之一,据贵州省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贵州省接待台湾游客19.97万人次,占贵州全省入境游客总数的26%;而贵州省通过旅行社组团赴台的游客也达到4万余人次。
为方便贵州民众赴台旅游观光,贵州省公安厅2013年12月向中国公安部上报了《关于申请开放贵阳市为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的报告》,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于日前批准贵阳成为中国第四批开放个人赴台湾旅游的试点城市。
大陆居民个人赴台旅游,是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赴台签注时,为其签发G类赴台签注。申请人取得G类签注后,可持台方签发的个人旅游类入境许可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G类签注,自行选择时间前往台湾。
自2014年8月18日起,贵州省贵阳市户籍居民以及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跨省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条件的外省居民,可以申办个人赴台湾旅游证件。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赴台湾旅游签注(G类赴台签注)的申请人,不再随旅行社团队进入台湾。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进入台湾的时间,申请人在台湾期间,可自由活动,不受团队游相关规定的约束。
据介绍,个人赴台湾旅游签注为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台方规定,若赴台个人游的游客发生逾期停留,将连同其大陆紧急联络人在内人员管制3年内不得再赴台。
与个人赴香港、澳门旅游相比,个人赴台湾旅游民众在办理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还需按照台方要求提供财力证明赴台申请资料,办理“入境许可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