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扶贫办主任叶韬赴遵义调研时强调:精准扶贫 阳光扶贫 廉洁扶贫

13.08.2014  18:13
      本报讯(谢体坤) 7月31日至8月1日,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叶韬赴遵义市调研,对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大力实施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加快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确保扶贫攻坚改革首战必胜。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省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舒宇,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刚,市扶贫办主任万强,副主任王凯,市、县两级财政、审计、监察、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叶韬一行先后深入正安县芙蓉江镇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正安县蒴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绥阳县职业中学、绥阳县晨光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分别听取正安县、绥阳县、务川自治县、道真自治县、习水县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同时组织召开2014年度精准扶贫省级责任单位(行风)测评会,分别对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8家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
        在调研中,叶韬指出,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省“扶贫攻坚改革推进年”。当前,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改革的核心是创新体制机制,关键是简政放权,重点是依法加强监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点,改革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和考核机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通过简政放权、下放权限、规范管理,切实强化县乡两级扶贫资金监管;通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确保整体提高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加快建设全国扶贫攻坚示范区。
        叶韬强调,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要改革监管方式,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省市两级要督导县乡按照“四到县”改革要求,建立项目、资金运行流程,明确项目资金的监管程序。
        同时,要改革扶贫资金分配方式,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除国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外,其余所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县级扶贫部门严格按照“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检、县级验收,加快推进乡级财政报账全覆盖,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制度”,认真落实审批和管理项目。要严格遵守扶贫项目运行流程,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后,全省实行统一的项目审批,建立形成长效机制。
        叶韬强调,要切实转变贫困县考核方式,以同步小康为统揽,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注重建立更加突出扶贫导向的考核机制,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建设工作。尤其要大力推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对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贫困农户精准化扶持,确保“六个到村到户”。重点做好产业扶贫规划,支持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探索扶贫到户到人的精确扶贫模式,实现整体脱贫与单独脱贫的创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