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贵州省2014年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春潮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社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6号)要求,从今年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春潮行动”。为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要求,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扩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规模,进一步消除农村转移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实施好“春潮行动”,省厅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职建处、省就业局、农民工工作处、技能鉴定中心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人社牵头,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农委、扶贫等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春潮行动”的实施,确保任务完成。
二、制定计划,健全机制
(一)制定培训计划
按照人社部的安排部署,2014年我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春潮行动”的目标任务为18.5万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3.5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9万人、创业培训3.1万人。在5月16日的全省职建工作会议上,省厅明确了今年各市(州)“春潮行动”的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此目标任务包含《关于做好2014年度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7号)明确的有关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两后生”预备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等任务中相关的农民工培训人数,各市(州)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将“春潮行动”纳入当地整体培训计划全面实施。请各地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由主管领导签字的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寄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于6月6日前将制定的“春潮行动”实施方案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
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春潮行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强化典型示范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工作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农村转移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支持职业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选好培训机构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破除地方保护和设置培训壁垒,要将技工学校全部纳入各地的定点培训机构并安排培训指标。要把提高培训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作为检验培训质量和效果的标准,切实改变当前粗放式的培训和为了培训而培训的现状。
(四)突出重点,分类实施
各地要结合我省农民工的不同需求和不同类型,分类组织实施培训。在培训对象上,将新生代农民工作为重点;在培训领域上,侧重制造业、建筑业、家庭服务业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在培训内容上,结合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适应就业需求和岗位要求,突出技能实训和职业素质培养。
(五)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各地要认真落实人社部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14号)和《贵州省职业培训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等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要按照省监察厅省人社厅有关要求,将培训项目资金纳入人社惠民项目资金监管网。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各地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各项培训补贴政策。要加大对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从今年起,省厅和各级统筹的就业资金要安排不少于20%用于职业培训。省厅将按各项培训任务的指标系数占比分配培训资金,培训资金分配不仅要与培训计划挂钩,更要与任务完成效果、本级匹配资金等挂钩。
四、加强统计,总结经验
各地要结合任务制定落实进度,并做好统计数据月报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月30日前将各类培训中的农民工培训人数单独统计,按时报送《统筹城乡职业技能培训情况月报表(OS6号)》;于每季度末3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总结、工作亮点和相关统计数据。要不断总结 “春潮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推进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