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找工作请擦亮眼睛
中国警察网3月3日讯 春节一过,外出务工人员开始外出找工作。每年这个时候,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求职者求职若渴的心理骗取钱财。浙江三门警方发布提示,广大务工人员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各种招工骗局。
高薪招兼职陷阱多不要轻信小广告
不法分子在求职网、论坛、QQ群等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薪、在家工作、可兼职等为诱饵,通过电话、QQ等与求职者联系,继而要求交招聘费、押金、保险费等,骗取求职者的钱财。
去年春节后,四川女孩小李在找工作过程中,无意中看见路边张贴的招工小广告,看到待遇还不错,立即与对方电话联系。对方不断向她要各种费用,骗走现金1000余元。
警方提示:找工作要到正规人才市场,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劳务中介。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是否固定,千万不要听信街头“高薪诚聘”的小广告。
网络求职有隐患个人信息要保密
春节长假过后,各大企业的招聘高潮也随之而来。在众多求职渠道中,网络求职无疑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之一。但是,网友在享受网络求职便利的同时,不能忽视带来的安全隐患。
务工人员小陈在网上看到一个淘宝刷分兼职网站,点击进入后网站工作人员要求先汇款200元作为保证金,防止乱用存有金钱的淘宝账号。小陈相信了,汇款之后对方音信全无。
警方提示:在网络求职的同时,涉及名目繁多的费用,或要先交押金再见面的招聘条件,千万不要轻信。
试用期须签合同必备条款要看清
节后出门找工作,一些阅历浅的男女青年和文化程度低的人员,碰到自己认为比较称心如意的工作,便急匆匆去上班,结果在试用期内被老板辞退,拿不到一分工资。
从四川成都来浙江台州打工的小杨得到了一份自己比较满意的工作,但是公司要求先试用3个月,试用后如果合格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当小杨辛苦工作了3个月后,老板却以各种借口将他辞退。
警方提示:投简历、应聘、面试,最终就是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即使在试用期也必须签合同。求职者与企业签合同时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三看劳动合同是否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热心人”上前搭讪要小心对方是骗子
春节后,不法分子在人才市场信息张贴栏和路边小广告处,见求职者在看招工信息,就借机上前搭讪,以高薪、马上能上班等为诱饵实施诈骗。一旦求职者上钩,他们就以要求交服装费、保险费为诱饵实施诈骗。
小张在电线杆上看到招工简介,一男子上前与张某搭讪,称自己朋友的酒店正在招人,且工资很高。正欲找工作的小张相信了对方的话,按对方的要求将800元的服装费和保险费交给对方,之后却再也联系不上该男子。
警方提示:求职过程中,应聘者要警惕陌生人,若接到用人单位的来电时需保持冷静。对于用人单位或陌生人提出的要求要仔细考虑,如交服装费、保险费之类的,基本可确定为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