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省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

26.02.2015  11:28
羊年春节期间,我省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影响重大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始终坚守一线保安全,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了百姓的“幸福指数”、“安全指数”。

节前,省公安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春节安保维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节日期间,省公安厅实行“厅领导双值班”制度,进行每日一调度、每日一研判、每日一安排,厅领导还多次深入一线,对安保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全省各地普遍启动高等级社会治安防控方案,把打击防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巡逻防范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在街面,投向车站、广场、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金融网点、医院等重点部位。截止2月24日24时,全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5.38%,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5人, “两抢一盗一骗”案件同比下降42.10%,没有发生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

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开展危爆物品安全检查1467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7处,收缴雷管42枚,炸药3.3公斤,没有发生危爆物品流失、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各级治安部门、基层派出所 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全省共举办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79场,全部落实了主办单位的安全责任,各类群众性活动均做到了万无一失,未出现群众拥挤、踩踏、摔落等事故。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 严格落实春运检查24小时值守和“六必查”等工作要求,启动了交警执法站2062个,农村劝导站9031个,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166起,期间,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6人死亡,13人受伤,较去年春节长假期间事故减少13起,下降65%,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62.5%,受伤减少9人,下降40.91%。 全省公安消防部队 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灭火救援工作,共组织检查组117个,检查单位1892家次,发现隐患773处,整改隐患502处,全省消防部队接处警245次,其中火灾扑救出动149次,抢险救援出动96次,共出动车辆359台次,官兵2550人次,营救被困人员48人,疏散被困群众1873人,抢救财产价值1339.5万元,全省未发生影响重大的火灾事故。

据统计,2月18日至24日,全省共投入安保力量26万余人次,其中公安民警15万余人次,武警官兵1万余人次,消防官兵3千余人次,警务辅助人员10万余人次,全体参战人员用辛勤和汗水,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