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省昨日起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02.04.2016  14:00

    本报讯 (记者 陈曦)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计生条例修正案4月1日公布施行后,全省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条例修正案实施后,对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奖励政策。在条例修正案公布实施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以及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继续享受原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将为农村中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和其他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及提供其他社会保障。但是,如果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二女绝育户违反条例规定再生育,将停止原享受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