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禁毒办遴选事业人员5人

15.06.2015  17:51

               

为加强普安县禁毒工作力量,普安县禁毒办决定在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中公开遴选5名事业人员到禁毒只工作。

据悉,本次遴选条件是: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的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国家承认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 考者持经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 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普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纸质彩色照片2张和同底电子版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报名统一采取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现场接受报名资格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至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