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至兴义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得到省发改委核准
近日,省发改委以黔发改能源(2015)190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普安至兴义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核准了我州首期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建设,这标志着普安至兴义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将有效加快我州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使用,能有效减少污染排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中缅天然气管道经过我州普安县和晴隆县,普安境内24.16公里、晴隆境内29.84公里,在普安县预留有35号分输阀室,项目已于2013年建成通气。充分利用中缅天然气管道给黔西南州带来的清洁能源优势,加快普安至兴义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建设,对优化我州能源供给结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普安至兴义支线是《贵州省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在“十三五”实施的省内天然气城际输气干线项目之一。2015年10月,州政府印发了《黔西南州“十三五”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州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的规模和建设时序。普安至兴义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是规划确定的首期开工建设工程,将建设中缅天然气管道35号分输阀室至芭蕉关首站经青山至兴义、青山至兴仁的天然气支线管道,总长度约130公里,年输气能力约10亿立方米,项目总投资6.34亿元。项目业主为黔西南州阳光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先后完成了项目可研报告、选址意见和用地预审意见等,得到省发改委核准后,将有力促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性评价等手续办理,待相关手续完成后,即可开工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为普安县、兴义市、兴仁县的工业、交通和居民提供优质、清洁、经济的能源,并为黔西南州在“十三五”期末实现“县县通燃气”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有效加快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