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续聘培训考核结果的通知

02.08.2014  09:44

  黔教办语〔2014〕355号


各市(州)教育局、语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进行续聘培训和考核的通知》(黔教语发〔2014〕71号)要求,省语委办(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培训考核小组,制定培训方案,统一培训内容,对全省国家级和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共计1189人展开了培训和考核。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本次培训考核活动是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管理和建设的重要措施。省语委办(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以市(州)为单位,分11个批次对全省所有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进行了培训和考核。


  二、培训考核活动完成了对国家和省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通话语音知识;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及工作重点等内容的培训。所有测试员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两项内容的考核。


  三、经过培训考核,全省共有1173人合格,获得续聘资格(名单见附件)。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测试员颁发新版测试员资格证。


  四、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测试员的管理,自颁发新版测试员资格证之日起,对测试员实行“两年一审核,五年一换证”的管理方式,即每两年由所在地语委办(测试站)根据测试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报省语委办存档,五年后由省语委办(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统一考核换发新证。


  五、各地语委办(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要充分调动测试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调安排考核合格的测试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工作以及相关的语言文字工作。


  附件: 2014年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续聘培训考核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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