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5.07.2016 00:0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工作的通知》(教民司函〔2016〕5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工作的通知(教民司函〔2016〕51号)
2.2016年少数民族预科阶段培养学校安排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5.07.2016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