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法院用行动促进司法公正

03.08.2015  11:32

               

            本报讯:近日,晴隆县人民法院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胡某某诉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由于本案的被告孙某某是聋哑人,无法跟法官进行交流和沟通,更不能在法庭上进行正常的语言表达。基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案件承办法官亲自到当事人家中,调查了解当事人夫妻双方平时的感情及家庭生活情况,并向村组干部和当事人亲属进行查证。经过充公的调查了解,为案件的审理寻找足够的依据,以便客观公正地进行案件的审判。此外,为充分保护被告孙某某的合法诉权,晴隆县人民法院还特别邀请了黔西南州盲哑学校的老师为孙某某进行手语翻译,协助法院审理此案。

原告胡某某诉称,自己与被告孙某某的婚姻是由父母进行包办的,双方根本没有感情基础,再加上被告系哑巴不会讲话,双方无法进行交流和沟通。被告的脾气也不好,还动不动就打我,特别是近年来,被告一味听信别人的话,时不时就撵我滚,想走但又怕被更加虐待自己,心里总是处于极度的恐惧之中。现在,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已经不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了,希望法院依法判决自己与被告孙某某离婚,判决双方共同生育的两个孩子由被告抚养。 被告孙某某在法庭上辩称,虽然我们双方的婚姻是由父母进行包办的,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我们还是有感情的,并且我们已经共同生育了两个小孩。我平时也没有打过她,对她一直都很好,为了两个小孩的健康成长,希望她能与我和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 在庭审结束后,盲哑学校的老师跟被告孙某某拉起了家常,从心里上对被告进行疏导,希望他能心平气和对对待生活,暂时好好带好两个孩子,相信法院将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判决。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