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体发〔2015〕285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属高中: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现场展演暨第四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交响乐(器乐)展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现场展演暨第四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交响乐(器乐)展演于12月29-30日举行,演出地点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礼堂。
二、活动安排
(一)参加第四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交响乐(器乐)展演学校
1、2014、2015年新评定的11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即息烽一中、绥阳中学、正安二中、关岭民中、平坝第一高级中学、雷山民族中学、独山高级中学、贞丰中学、思南八中、江口中学、织金二中。
2、各市(州)在举行展演的基础上,推荐一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参加展演,共9所学校。
每所参加展演学校演出人数不得少于30人,登台表演除指挥可为教师,其余均为本校学生。所有参加演出曲目,必须是符合校园文化特质、反映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作品。每个学校演出两首曲目,各地于12月15日前将参演学校、联系人及拟演奏曲目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参加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现场展演学校
省教育厅选择在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评奖中部分获奖节目参加演出,具体参演节目由晚会导演根据现场需要确定。教育厅体卫艺处将于12月15前通知参演单位,各参演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导演所需参演节目相关信息。
(三)活动流程
12月29日:10:00前,参加第四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交响乐(器乐)展演的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礼堂报到,走台;14:00-16:30,新评定的11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展演;18:00-20:00各市(州)推荐的9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展演。
12月30日:10:00前,参加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现场展演的学校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礼堂报到,进行彩排;19:30-21:00,举行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现场展演。
四、参加人员
12月29日: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管校长和学校乐团负责人参加第四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交响乐(器乐)展演;
12月30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分管局领导和体卫艺工作负责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参加演出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体卫艺工作负责人参加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现场展演。
三、其他要求
(一)确保行车安全。各地对接送学生往返的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性能良好,距贵阳车程超过两小时的地区,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由两名驾驶员轮流驾驶,参加演出学校为市(州)属学校的,由市(州)教育局分管局长同车往返,其他学校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同车往返。为保证行车安全,各地要联系当地交警部门,请交警随车前往。
(二)组织参演学生体检。所有学校均需组织参演学生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确保学生身体正常,能参加相关演出活动。
(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派出学校必须为所有到贵阳参加演出的师生购买在筑参加活动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学生安全责任到人。各地学生在筑期间,带队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学生管理,派出单位要确保每10名学生至少有1名老师负责专职管理;严禁学生私自外出,严禁学生饮酒;因天气变冷,提醒学生多带衣物,注意保暖;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要做好防火、防电、防寒、食品安全等工作,确保活动期间不出现任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制定应急预案。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派出参加活动师生的安全保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期间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六)关于活动经费。所有参加活动师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由派出学校负责,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给予学校一定经费补助。各地确定参加演出的学校后,要认真组织排练,确保本次活动演出质量。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叶森,电话:18985046273;活动导演,吴之筑,电话:13985133551。
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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