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复核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父亲:别让冤案发生
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林森浩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二审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听取林森浩辩护人意见。其中辩护人共提出了五点意见,认为判处死刑量刑过重。合议庭表示会依法公正审理此案。
昨天,林父称,希望最高法的法官能明察秋毫,不要让冤案发生。
辩护律师做PPT说案情
5月2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的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询问并听取了林森浩的两名辩护律师唐志坚和斯伟江的意见。
据唐志坚介绍,他与斯伟江为更好地在一次机会里说明更多问题,特意做了一个PPT,还带上了投影仪,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从14时30分持续至17时左右。
两名辩护人主要阐述了5点意见:一是黄洋喝入的化学品远不到致死量;二是黄洋死因不排斥存在多因一果的可能性。胡志强法医及另外二位肝病专家也出具了会诊意见,意见表明,不能除外药物过敏、药物性肝损伤和药物性肾损伤的叠加因素;三是本案定性故意杀人是错误的,林没有杀人故意,只有伤害故意。所谓见死不救,只是害怕投案,存有侥幸心理,以及认为黄洋能被救治好等因素导致;四是量刑过重,不应判处死刑;五是案件过程程序违法太多,质谱图也藏匿起来不出示,管辖存疑,鉴定程序违规等。
希望心理专家能见被告
唐志坚还介绍,在复核期间,辩护人也一直为林森浩案在努力,并找到了国内权威医学专家给出一份意见。该专家认为,在医物的使用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过敏而出现死亡的意见书,该意见也已提交合议庭。
同时,辩护人还提出了希望合议庭能亲自听取包括肝病专家、法医专家、毒物专家、心理专家的意见,并允许心理专家能与林森浩见面。
据介绍,最高法死刑复核法官已提审过林森浩,在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表示会依法公正审理此案。
林父想见儿子一面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在与最高院合议庭的法官见面后,分别于26日晚及27日上午致电林森浩的父亲,告诉其复核的最新进展,并进行了简短的沟通。
昨天下午,林父在电话里向记者介绍,自二审判决以后,他曾做过多次努力,也通过律师向法院沟通,希望能见林森浩一面,但直至目前,依然没有如愿。“有一年多时间,只是在法庭上见过他,其实就是想告诉他,有什么事,有什么想法,都要如实说出来。”
林母仍不知儿子真实情况
对于律师告知的最高院复核情况,林父直言,他并不太懂那些程序,但他相信两位律师,也相信最高法的法官能明察秋毫。“我只知道这是我们家里最后的希望,我希望冤案不要发生在我的身上。”
据林父介绍,林母到目前依然不知道儿子林森浩的真实情况,每当妻子问起林森浩时,林父仅告知,儿子犯了事,目前还要看法官怎么判,没定罪。
[新闻释疑]
1、死刑复核如何运作?
2007年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由两个增为五个。法官的主要工作,从原来的调研、研究统一裁判规则、对下指导等,变成了办案—死刑复核。
据最高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案件,需要进行证据补查的案件不在少数,有的案件补查后依然存在疑点,办案机关提供的说明也无法提供合理解释,那么案件就有可能不核准,被告人也就因此暂时保住性命。
据介绍,死刑复核阶段主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证据,二是政策。前者关注犯罪是否构成,后者考虑罪行是否至死。
在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法院后,慢慢形成了一些量刑原则,很多都强调了控制和慎用死刑。和证据存疑的案件相比,对政策的考虑存在一定弹性。一些案件如果处于两可之间,被害人家属的态度就显得非常关键。被告人一方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就可能保住一命。
2、复核死刑要多长时间?
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介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
再清楚的事实也可能发生认定上的错误;如果确属冤案,案件拖得越久,越有可能最终水落石出;而一旦核准,将无可挽回。最终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裁定也将是最审慎的决定。死刑复核程序就是慎杀政策的体现,死刑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晚一日核准,被告人就多一分生存的希望。对于死刑复核程序不设置期限,不存在侵犯人权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据统计,在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相对较短,有的需数个月甚至只要一个月,而个别案件核准需要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