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系统基层党组织2017年12月份组织生活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黔环直党〔2017〕51号
省环保厅系统基层党组织2017年12月份组织生活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
现将12月份组织生活暨理论学习内容安排如下,请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参照制定本级党组织月组织生活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
1、 组织生活内容
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本月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宣讲和学习研讨,切实把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落实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基层党组织书记代表支部班子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 理论学习篇目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的十九大精神;
3.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5.《贵州省文明条例》
3、学习督导安排
12月份政治理论学习,由机关党委委员田获同志对环监局第三党支部开展督导,党办谌宏恒同志对机关第五党支部开展督导。请接受督导的党组织在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前,提前5天与督导员联系对接。请政治理论学习督导员在督导党组织学习完成后,认真填写督导工作台账(附件1),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台账交党办406室。未接受督导的党组织,请填写12月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台账(附件2),于月底前报党办406室。
附:1.省环保厅机关党委政治理论学习督导台账
2.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台账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
省环保厅机关党委政治理论学习督导台账
督导人:
党支部名称
学习时间
学习主题
(或主要学习内容)
学习形式
参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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