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不发月饼很纠结 反“四风”更应保护正当福利
小小的月饼已成为“反四风”的焦点,敢不敢发月饼成为时下最纠结的话题。
(记者 敬泽昊 彭芬) “月饼是个小事儿,但困扰我们大家很久的一个问题是,我在北京当市长的时候就发现,月饼已经和交通有联系了,从东城送西城,西城送北城,转圈儿送。而且,送来送去,发现篮子里变得无奇不有。月饼篮子里有手机、有钱、有金银首饰。”去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作反腐报告时专门提到了月饼。
一块小小的月饼,本是因中秋节而诞生的传统食品,后来因为送礼的需要,被越做越贵,这也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关注。用王岐山的话讲,“(月饼)鎏金的、包金的,里面放这放那的,越来越不像话。”
越来越不像话的月饼,在这些年便毫无意外的成为了“反四风”的焦点。距离今年中秋节还有一段时间,中央纪委便提前“盯”上了小小的月饼。
在月初召开的全国监察系统宣传部长座谈会上,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陈小江谈及中秋、国庆这两个关键节点“反四风”时,专门提到了月饼。
“在中秋国庆到来之际,以奢华高价月饼为代表的高档礼品纷纷出炉,有的广告用语充满‘至尊’、‘豪华’、‘高端定制’、‘尊贵气息’等词语,极尽诱惑;有的月饼馅料选用燕鲍翅、海参等昂贵原料,月饼礼盒搭配了茶叶、红酒等其他礼品;有的礼盒采用名人书画装点和名贵红木制作,或配有精美浮雕,尽显奢华。”陈小江说。
具备这些元素的月饼,基本上可以归到“天价月饼”的行列了。他要求各级各类媒体,点名道姓揭露曝光,包括公款购买天价月饼在内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倒逼收敛、收手。
陕西标准;全年慰问品不超过1000元
毕竟购买天价月饼的单位是极其少数的,那么究竟该怎么给职工发月饼,既能有过节的氛围,还能不触碰“反四风”的红线?其实早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相关的文件就已经给出了解决办法。
明确规定可以发月饼的文件,是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紧接着,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有关负责人表态了,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职工福利并不矛盾。为此全国总工会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到了今年1月28日,陕西省总共会结合陕西实际,出台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规定逢年过节慰问全年一般不超过三次,每位会员每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郭兴全认为,包括月饼在内的职工福利,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还是可以发放的。“反四风”反的只是违规发放,并不是反正常的职工福利。之所以出现过节连月饼都不敢发这种情况,原因是一些单位没有吃准政策,为了稳妥干脆搞一刀切,有些矫枉过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