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两名中学生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14.10.2015 19:22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韦某甲,男,学生,望谟县郊纳乡人。韦某乙,男,学生,望谟县郊纳乡人。二人因涉嫌盗窃罪于2015年6月16日被望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7日被望谟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现被望谟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5年4月4日凌晨,被告人韦某甲、韦某乙窜至望谟县复兴镇坝算村一人家户门口,将其黄某停在家门口的一辆价值2271元的二轮摩托车盗走。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甲、韦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14.10.2015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