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成年人保护条例5月1日起实施 未满4岁儿童须坐安全座椅

30.04.2016  07:33

中国江苏网 4月30日讯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就儿童坐车出行安全作出明确规定: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去年南京16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大数据显示,涉及未成年人的事故占总伤亡事故的4.7%,但未成年人伤亡人数占事故总伤亡人数的6.5%。在所有车祸事故中,孩子更易受伤。专家介绍,带孩子坐车,抱在怀里、系成人安全带等都不可取。安全带是为成人设计的,如果系在孩子身上,一旦车辆发生碰撞,安全带会直接勒到孩子脖子。目前儿童乘车最安全有效的保护方式就是安全坐椅,可使儿童潜在车祸伤亡率大幅降低,但儿童安全坐椅在国内的普及率仅有一成左右。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