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家企业未批先建或私设排污管收环保罚单

12.04.2015  11:47

近日,贵州省环保厅对外公布我省两家企业的环保处罚决定书,剑河一企业因项目未批先建被罚,而贵阳一家知名食品企业,因私设排污管和超标排污等行为遭到了重处。

根据省环保厅公布的环保处罚决定书,受到处罚的两家企业分别为贵阳味莼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剑河中和电力有限公司。其中,“味莼园”因涉超标排污、私设排污管、违法堆放废渣等行为,遭到共计28万元罚单重处。

去年底剑河县环境保护局对贵州剑河中和电力有限公司的剑河城景水电站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主体工程擅自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省环保厅鉴于造成该公司城景水电站项目环评滞后确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决定适当减轻罚款处罚,最终罚款5万元。

(本报记者 杨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