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进一步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18.03.2015  17:15
本网讯(通讯员 文玉荣)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人口计生管理职责,为全县人口计生“升位摘帽”工作增添动力,作好表率,3月17日,雷山县召开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计生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上,该县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统一了规范要求。县教育局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围绕职能职责,从青春期健康教育、治理早婚早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落实《收养法》做好收养登记、妥善处置弃婴和“双诚信双承诺”便民利民服务等进行不同侧重的安排,总结了取得的成绩,提出了明确工作计划。县城所在地丹江镇政府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工作、县城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房屋出租管理、社区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分析通报,对下步做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 该县要求,县直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始终将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兑现。要主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系统和垂直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尤其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的计划生育管理,在履行依法结婚、落实免孕检、依法生育、按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定期参加妇检等计划生育义务时走在前面,作出表率。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所属管理人口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按月采集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的婚姻、生育、节育变动信息,及时上报录入PIS信息系统。在公有房屋、个人房屋出租时,主动对房屋承租人落实计划生育管理义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租房、谁负责”的工作思路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房东报告制度,定期向所属社区上报人口变动信息,使人口问题切实得到有效的治理。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