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厅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进展

22.07.2014  18:41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贵州省林业生态改革,促进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今年以来贵州省林业厅主动与国家林业局和省委专题小组加强沟通对接,积极吸收借鉴相关改革经验,认真理清专题改革思路,积极主动对促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改革进行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为此,贵州省林业厅成立了深化林业改革领导小组和专题小组等有关事宜,并印发了《关于成立省林业厅深化林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黔林办通〔20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了深化林业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通知》明确贵州省林业改革的七个方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退耕还林、生态红线、林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湿地保护、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成立了七个专题组。同时,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部署和安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为加快和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还制定《国有林场改革专题小组2014年工作计划和改革事项》,明确了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为抓紧落实“将国有林场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的改革要求,4月以来,贵州省林业厅对全省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针对国有林场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的必要性、工作难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同时,退耕还林改革工作制定了计划;开展农民意愿摸底调查工作,积极开展退耕还林种苗准备工作。

贵州省林业厅还制定了《贵州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从林业生态红线的内容、林业生态红线区域及其分级管控区的划分、林业生态红线区域的分级管控措施、保护林业生态红线的制度体系、全省各市 (州)、县(市、区、特区)管控区和分级管控区面积等5方面制定和规范了林业生态红线的划定、实施和管理。同时,加大湿地保护改革,成立了贵州省湿地保护中心,制定《深化林业改革湿地保护专题组工作计划》,根据全省第二次湿地调查结果和湿地保护现状,在4月10日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按照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要求,2014年初已落实《贵州省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现《贵州省湿地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已下发市(州)林业部门,要求结合本地湿地保护现状进行修改,开展湿地保护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储备工作。

贵州省林业厅还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了《贵州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和提出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需要列示的指标数据的采集、内业处理、统计计算的技术路线和操作办法。开展野外数据采集和内业处理前期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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