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组织开展林业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

26.05.2015  21:01
     

按照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的通知》(黔服务办〔2015〕5号)要求,根据《贵州省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省林业厅认真组织开展林业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

本次林业服务业财务统计范围为: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业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业中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业中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野生动物保护业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野生动物保护业中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野生动物保护业中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野生植物保护业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野生植物保护业中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野生植物保护业中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

现各地正在根据要求组织开展林业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预计将于6月中旬将统计报表上报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