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厅细化考核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26.10.2014  11:02

  省林业厅切实加强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省林业厅党组在分析研究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了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将党风廉政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厅班子成员所肩负的12项领导责任,把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排名倒数两位的部门负责人,将被诫勉谈话。制定了全省林业系统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林业系统工作特点,林业厅加强对干部选拔、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惠农政策执行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制度执行,依靠制度保证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办案件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将被追责。  

    今年,该厅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进行了26次监督检查,对3名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1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理。本报讯 (通讯员 谭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