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林业局开展 “普及老年法•关爱老年人”宣传

19.07.2016  22:09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福泉市2016年普法宣传工作安排意见》要求,7月17日,福泉市林业局常务副长熊涛带队,森林公安局、森防办等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在福泉市碧桂广场进行了“普及老年法·关爱老年人”宣传活动。

宣传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黔南州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泉市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非财政供养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等惠民政策及文化、卫生、务工法律等相关知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关爱老人,家庭成员关爱老人,让老人晚年生活幸福,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