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林地管理 保护森林资源 让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0.09.2014  12:18


安顺市林业局局长    胡强

 

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生态安全的基础,又是林业发展的根基和命根子。只有加强林地管理,才能增加森林资源。要科学发展、转型升级,都要依托于林地资源来增加绿色资源总量。

近年来,尤其是“十二五”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保持林业“双增”态势,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进程,始终把林地管理作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严格依法行政,林地占用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林地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逐步建立起林地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全市林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截止到2013年,安顺市森林面积为584万亩,森林覆盖率42%,森林覆盖率较2005年的33.14%提高了近9个百分点。现在的安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是一座山水交融的生态之城,是一座后发赶超的奋进之城!

林地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长期以来,全市各县(区)林业局坚持资源培育和保护工作并重,林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森林资源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确保了森林覆盖率每年一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活立木蓄积量达1063万立方米。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市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石漠化面积减少,程度减轻,岩溶地区生态状况不断改善;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为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的快速双增长奠定了基础。

林地占用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林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原则、占用征收林地的申请及审核审批的权限和程序、检查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切实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地的管理。推进政务公开,目前,我市所有林地审核审批项目已全部纳入中心窗口办理,接受社会监督。

林地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建立重大破坏、乱占林地案件报告制度,对违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报告。实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做好案件查处结果的跟踪监督,以典型案例教育和推动林业执法工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力度,通过开展“雷霆行动”等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清理了一大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提高了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营造了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呈现出案件发生次数逐渐下降、案件查处率逐步提高的良好态势。2013年,全市共发生林政案件319起,查处率达100%。

直面问题     迎接机遇和挑战

只有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林地资源的关系,才能有效地保护好我市的森林资源。

当前,我市林地管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我市森林覆盖率近年来虽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森林资源总量仍然不足,森林的质量不高。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的加强,工业和城镇等建设项目对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林地既要承担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的需求任务,又要承担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任务,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趋突出,林地管理形势越来越严峻,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一些涉及政府行为和法人行为乱占林地、毁林开垦等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县级林业部门对林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畏难情绪……

当前我市林地管理工作亦面临良好机遇。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切贵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贵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主基调主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同步小康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前不久,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强林地管理,减少非法占用林地。并明确了具体要求,要加大考核力度,认真落实责任;依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减少林地占用;严格执行部门预审制度,正确处理土地开发与林地保护的关系;积极履责,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提升林地管理水平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林地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双增”目标,以加快“三构建、二促进、一推动”为主题,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方针,以林地面积增长、森林蓄积量增长、森林覆盖率增长为宗旨,建立健全以林业综合监测为基础、监督执法为保障的林地资源管理体系,统筹协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全面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为我市林业建设提供保障。目标和任务是:到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653.5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850万立方米,25度以上坡耕地和轻度石漠化土地得到全面治理,中度以上石漠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等级,从根本上遏制住石漠化扩展势头,“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更趋完备;林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林业产业集群基本建立;生态文化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支持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趋于健全和完善。2017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为实现上述任务目标,全市林业部门将着重围绕严格实施林地保护管理措施,强化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管理,切实做好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等几个方面切实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实施林地保护管理措施。针对我市实际情况,林地保护等级共划分四个等级,Ⅰ级林地要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改变林地用途;Ⅱ级林地要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抚育性管理,适度开展低效林改造,禁止商业性采伐,严格控制建设工程占用林地;Ⅲ级林地要允许在公益林地内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重点商品林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适度保障和规范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用地,限制工矿用地;Ⅳ级林地要推行集约经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综合生产力,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

强化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管理,维护我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调整的国家级公益林必须县级政府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在国家级公益林内,要严格审核审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除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严格禁止建设污染严重的工业性项目,严格控制建设经营性的房地产项目,各类旅游项目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地使用的,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政策使用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维护林农及管护人员的切身利益,严禁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切实做好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林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各类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一方面要依法管理,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一方面要主动协调,积极介入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的前期审查工作;同时,要严格审查,认真把好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关。

及时完成林地资源数据年度更新任务。充分认识做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在林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把林地年度数据库变更工作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按时完成林地“一张图”的年度更新任务,为林地科学管理提供保障。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当前,我市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为维护好多年来取得的林业建设成果,将继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林地保护管理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建立林地违法重大案件督查机制。对于因行政干预而久拖不决的重大案件,将会同司法、监察等部门挂牌督查,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到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做好林地管理工作,是林业部门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市各县(区)林业局将以加强林地管理,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端正姿态,扎实工作,按照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推进管理工作,为我市林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加快实现“两个双增”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