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组织召开批复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讨论会

01.12.2016  18:02

根据刘远坤副省长批示及11月28日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审批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专题会议精神,为抓紧审批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各地及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实施工作。11月30日,省林业厅召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和省人社厅等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批复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具体事宜。


会议由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向守都主持,向守都传达了11月28日省政府召开研究审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专题会议精神和刘远坤副省长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指示要求,就批复形式、时间及有关要求作了说明。各参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后,形成了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统一文件批复的意见,待各参会单位进一步审查、细化批复相关内容后,于2016年12月15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五家联合行文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进行批复,批复后由各国有林场所在地党委政府印发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