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兰保护区管理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

19.11.2015  10:03

11月17日,群众举报在荔波县往广西方向电视坡(小地名)公路边有人出售野生动物,茂兰保护区森林公安派出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迅速前往事发地,将嫌疑人带回询问。

经查,刘某某,男,39岁,江西省丰城市隍城镇人,运输野生动物狗狸2只(狗狸又名:貉子,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活体1只12斤,因长途运输死亡1只,刘某某未能提供运输动物所需的野生动物检疫证和野生动物运输证及合法来源等相关证明材料,属于非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对刘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在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和群众的见证下将收缴活体狗狸1只送到野外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