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警1至2月查处135万余起
随着科技的发展运用,贵州省交警总队依托大数据,运用科技手段加大了交通违法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高速、城市、农村道路的事故多发点和安全隐患路段、重点部位等进行了严密管控;加大了现场和非现场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来看看这些贵州交警综合整理的权威大数据图表,就可以非常直观地展现各类违法行为的数据分析,看看你是否也在其中?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哪些交通法规需要格外留意,哪些想法需要尽快扼杀,不要抱侥幸心理,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1.今年1至2月查处量同比上升16.77%
据统计,20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全省共查处交通违法1355078起,比去年同期1160427起增加194651起,上升16.77%。其中,查处量居前三位的依次为:贵阳、遵义、六盘水,查处量依次为:415413起,274691起,139716起。根据相关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对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违停、超速、酒后驾驶等的查处量远大于往年同期。如下图所示:
2.现场查处榜首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0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查处量居前三位的依次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60230)(括号内为处罚代码)、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11100)、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11090),查处量分别为:28041起、25364起、24802起。
3.非现场查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最多
在统计中,20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非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查处量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3440)、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1039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13523),查处量分别为:242802起、233487起、68957起。
以上非现场查处居前十位的交通违法行为共计907983起,占全省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查处总量的91.45%。
4.非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121万余起
从全省2015年1月-2月份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使用性质统计情况来看,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非营运车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14944起,占查处总量的86.44%;其次是货运车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2360起,占查处总量的10.84%;再次是出租客运车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1206起,占查处总量的1.51%。
下图为:1-2月份全省查处交通违法车辆使用性质统计分析
5.下午3时为交通违法最高峰
从全省2015年1月-2月份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小时统计情况来看,10时、11时、14时、15时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居24个时段的前四位。其中15时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61405起,占全天24小时查处量的11.48%,居首位。
6.1至2月全省共有5320人一次被记12分
根据统计发现,20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全省共查处有记分交通违法行为435674起,其中一次记3分的共237496人次,占有记分交通违法行为总数的54.51%;一次记6分的共64386人次,占有记分交通违法行为总数的14.78%;一次记12分的5320人次,占有记分交通违法行为总数的1.22%。
7.全省有16万余驾驶员即将触碰“12分”警戒线
截止2015年2月底,全省已超过9分未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共有166424人;已达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有34452人。其中,发证机关为贵A和贵C的所占比例较大。
8.今年1月1日起至3月12日全省共查处醉驾257起
酒后驾车危害公共安全,历来是贵州交警查处的重点。而醉驾判定标准是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相较酒驾而言,情节更为恶劣。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昨日,全省共查处醉驾257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醉酒驾驶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