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优秀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评选的通知
黔教办基〔2014〕480号
各市(州)教育局、妇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妇联,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妇联:
为进一步促进各地切实抓好“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培育和创建一批“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示范学校,充分发挥关爱服务载体育人功能,结合《省教育厅 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及留守儿童管理的通知》(黔教基发〔2014〕81号)要求,决定对全省2014年度新建成并正常运行的“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进行评选,并对建设和管理较好的“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实施资金奖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一)县级自评时间:2014年11月4日-11月9日;
(二)市(州)级复评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
(三)省级评选时间:2014年11月24日-11月28日。
二、评选任务
根据各地2014年度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目标任务和实际建设情况,各市(州)及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和妇联推荐上报评选学校数量(50所)如下:
贵阳市4所、遵义市5所、六盘水市5所、安顺市4所、毕节市8所、铜仁市4所、黔东南州5所、黔南州4所、黔西南州4所、贵安新区1所、仁怀市1所、威宁县5所(省教育厅与省妇联联合建立的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如达建设标准且运行良好的学校优先推荐)。
三、评选方式
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和妇联采取实地查看建设及运行情况、召开座谈会和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对2014年度新建成并正常运行的“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进行自评;各市(州)教育局和妇联对辖区内县(市、区、特区)推荐评估学校进行复评;省教育厅采取集中评审和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和威宁县推荐上报的项目学校进行复核认定。
四、评选标准
此次省级评选将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检查评估积分标准》(附后)逐项积分,省教育厅根据积分定级。
五、定级奖补
省级评选共定三级,一级奖补资金为3万元,二级奖补资金为2万元,三级奖补资金为1万元。积分未达85分以上的项目学校不予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各市(州)、县教育局和妇联可采取资金补助或物资奖励等方式对未受到省级资金奖补的市(州)、县级“优秀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学校进行表彰,进一步扩大表彰奖励范围。
六、公示认定
为确保此次评选公开透明,省、市(州)、县三级分别对评选定级的省级“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评选合格且定级的“优秀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由省教育厅和省妇女联合会统一挂牌认定。
七、资料上交
(一)推荐参加省级集中评审的“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参评学校名单。
(二)各参评学校(推荐参加省级集中评审部分)的积分表(贵州省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检查评估积分标准)。
(三)推荐参加省级集中评审学校的工作总结(含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可以辅助图片说明)。
以上材料由各市(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和威宁县教育局收集后于11月20日前统一上交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各地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和推荐受评学校,共同创建一批省级“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示范学校,引领和带动全省“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省教育厅联系人:叶学仕 何福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851-5282726(含传真), [email protected]
省妇女联合会联系人:邵俊玲
联系电话:0851-6580059(含传真),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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