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医生”来了
原标题:“标准化医生”来了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外公布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3个文件,根据要求,到2015年,我国各省份应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应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即各省份全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基本涵盖各学科领域。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副司长王辰表示,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把医学教育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3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国内外长期的医疗卫生工作实践证明,院校医学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合格的医学毕业生,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需要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意味着今后政府不仅要为社会提供合格的医学生,还要提供“标准化医生”。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之路,对于提高我国医师队伍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王辰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包含以下3类人员: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周期一般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培训基地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也可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作为补充。
目前,我国每年临床专业医学本科毕业生有7万人左右,其中约2万人接受研究生教育,其余5万人将全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培训后,通过各种相关考核取得培训证后才能行医。
“培训基地应尽可能集中在少数高水平的三级甲等医院,才能促进医学生高水平的同质化。”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教育处处长陈昕煜指出,那些具有优势资源的非三甲医院,可以根据培训专业的需要,采取区域内协同协作的方式,在高水平医院的带领下,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形成教学优势资源的互补。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李海潮表示,对于大型公立医院来说,医教研三位一体,相互促进,不能割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的重要契机。
“医师协会承担了卫生计生委委托的多项规范化培训工作,培训基地的认定不搞‘终身制’。”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齐学进表示。
王辰表示,为保证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政府对按规划设置的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此外,还要切实保障接受培训的住院医师的权益。以往有些基地医院存在对住院医师缺乏严格带教、住院医师待遇过低的情况,甚至“拿培训学员当劳动力使”,此次出台的文件就住院医师待遇,界定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委托培训单位、培训基地医院的具体责任。(经济日报记者 吴佳佳)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