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高校新增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

18.03.2015  02:22

黔教办职成〔2015〕69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推进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发展,现就2015年度高校申报新增、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普通高校申报新增设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要在本校已举办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范围内设置,原则上该专业应已有一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二、申报数量。本科高校申报新增设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专业数量不超过4个,且严格控制增设专科专业;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新增设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招生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个,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申报新增设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数量不超过3个,学习形式以业余为主。


  三、学制调整。结合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各高校可根据现有办学条件和招生需求,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压缩学习年限。各校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申请,注明调整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学习形式、原学制和调整后的学制等内容。调整数量不限。


  四、其它要求


  1.高校申报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及学科门类(本科)、专业大类(专科)要依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专业代码要准确、专业名称、学科门类(本科)、专业大类(专科)名称要规范。


  2.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申报前要组织论证,学时、课程要合理,并填写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审核表(见附件),申报材料必须做到规范、齐全。


  请各高校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冯发金,电话:0851-85280077。


  附件: 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审核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gzsedu_w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