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校长国培计划”—2014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的通知
黔教办师〔2014〕305号
相关市(州)教育局,威宁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9号)和《关于实施实施“校长国培计划”-2014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4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校长国培计划”-2014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组织一批农村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参加国家级培训,提高农村校长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二、培训对象
边远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正职校(园)长;参训校(园)长要办学思想端正,工作进取心强;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较强的管理能力;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原则上参加过省级以上集中培训。
三、内容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返岗实践”培训方式。集中培训阶段共25天,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影子培训等环节,帮助农村学校校长学习借鉴优秀中小学的办学经验,掌握诊断学校发展问题、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基本方法。返岗实践阶段共50天,农村学校校长在培训专家的指导下,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学校改进行动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四、组织实施
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竞标方式遴选培训机构,并建设菜单式、开放式、信息化的选学服务平台,参训校长通过选学服务平台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训。
五、工作安排
(一)学员遴选(2014年7月1日-7月30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参训学员遴选。
(二)自选培训机构(2014年8月25日-9月10日)。各参训学员在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选学服务平台(网址: http://gpjh.enaea.com/ )自主选择培训机构。
(三)开班通知(2014年9月13日-10月7日)。各培训机构根据参训学员选报情况,发放学员报到通知书。
(四)集中培训(2014年10月8日-11月8日)。各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为期25天的集中培训。
(五)返岗实践(2014年11月9日-2015年1月9日)。在培训专家指导下,学员返校开展为期50天的岗位实践。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要求和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1),采取校(园)长申请、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学员。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扩大项目覆盖范围,确保全省65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派1名校(园)长参训。并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报送至教育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和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将对报送的参训学员进行资质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
(二)各参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妥善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全身心投入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省教育厅和培训机构管理,自觉维护我省中小学校长的良好形象。
(三)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参训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等费用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附件: 1.2014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学员名额分配表
联系方式: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金丽、柏丹
联系电话:010-69249610,010-69248888-36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任明勇
联系电话:0851-5283558,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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