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核心地位还需切实贯穿于社会组织中
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1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统一起来,把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结合起来,保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10月16日/人民日报)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我国国情而言,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56.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9.4万个,基金会37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6.4万个。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形成固定资产总值1496.6亿元,年收入1884.9亿元,吸纳社会就业1200多万人。因此,对于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既是集中力量搞建设的需要,也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同时还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我国社会组织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一定能力,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总体而言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发育还不够充分,服务能力还不够强,行为还不够规范等等。如何确保社会组织的正确发展方向,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并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
就目前来看,相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城乡社区党建来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相对薄弱,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组织中党员人数少,党组织覆盖率提升存在困难。二是社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难,党员教育管理存在困难。三是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不顺畅,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存在困难。四是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不明确,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存在困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随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日益复杂化,社会组织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从郭美美炫富微博开始,迅速发酵并最终引发一场网络风波,到今年9月份的东城法院开庭审理郭美美开设赌场案事件时的“认错不认罪”的态度,转眼间4年多已过,“郭美美事件”仍然没有完全落地;“尚德诈捐门事件”“宋庆龄基金会事件”“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等系列负面新闻引起公众的关注,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更是反应了部分社会组织的无序发展。
习近平明确指出,社会组织面大量广,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十分重要。因此,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当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于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而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在与时俱进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促进现阶段社会组织在改革中寻求创新、发展和突破的客观要求。充分激活社会组织“一池水”,是我们党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一重大任务,就必须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而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