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餐厅两荤一素卖711元 出租车涉拉客获提成

28.08.2015  17:57

  8月10日,人民网旅游3 15投诉平台收到投诉,游客顾先生一家到桂林旅游,晚上被当地出租车司机拉到一家名为 “河畔美食坊”的餐厅吃晚饭,顾先生在服务员的推荐下,仅点了两荤一素,结账时却被收取了711元的天价餐费,顾先生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后也未能得到回复。

  对于“享受美食”的过程,顾先生提到,出租车异常热情好客地把他们带到“河畔美食坊”就餐,餐厅服务员热情接待拿来菜单,给他推荐当地的“美食”,他点河虾、野菜和鲟鱼,并要了一壶茶水。但菜品上桌后,河虾变虾仁、野菜干瘪枯干、鲟鱼腥味很重难以下咽。结账时,服务员却要收取711元餐费, “我们的菜是明码标价的,菜单上就是这个价格。”虽然顾先生认为该店菜品存在质价不符的情况,但也只好结账离开。

  离开餐厅后,顾先生来到了临近不远的另一家餐厅,把刚才在‘河畔美食坊’点的菜品通过菜单做了价格比对,发现价格只是‘河畔美食坊’的十分之一。

  随后,顾先生向路边武警诉说自己的遭遇。武警说:“这家店已经营业很多年了,晚上经常能看到有出租车把游客拉到这里就餐。”这时,顾先生发现餐厅安排专人(穿着的工装与餐厅服务员一样)在记录每辆载客出租车的车号。

  顾先生对记者说:“后来听导游说,这家餐厅好像与出租司机有协议,拉客成功后能够得到相应的提成。这家餐厅已经被很多游客投诉过了,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并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关注。

  顾先生还透露,他曾拨打过桂林相关旅游监管部门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除此之外,他还添加了桂林相关监管机构的微信公众号,并将此次遭遇做了文字投诉,但依然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

  因为旅游投诉都是属地管理,所以记者致电桂林市旅游局,旅游局工作人员说,具体负责检查执行的机构是“旅游监督管理所”,并非旅游局。随即记者又拨通了“旅游监督管理所”的电话,工作人员称只负责告知投诉人投诉渠道,并不接收和受理投诉。无奈之下,记者拨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电话,旅游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半个月前已经接到相关投诉,但因此前相关领导都在公休,所以迟迟没有签字盖章。

  截至发稿时,该投诉已转给桂林市旅游局,由他们来对投诉内容进行核查处理,桂林市旅游局告诉记者,大约会在两个月之内给出相关处理结果。人民网旅游3 15投诉平台也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处理进展。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