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档案局副局长黄远良一行到绥阳检查调研

09.08.2016  17:49
  •       7月8日下午,贵州省档案局副局长黄远良、办公室主任汤溪、宣传处处长欧阳峰、业务十处副处长杨红武一行到绥阳县调研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及档案馆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遵义市档案局副局长王廷龙和绥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华波陪同调研。
          检查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绥阳县档案馆建设项目,并在县档案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局长方键向调研组一行详细汇报了绥阳县档案局的机构内设情况、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及档案馆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调研组指出,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中央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随后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档案事业作为公共文化、依法治国、民生建设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对档案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调研组强调,要牢守档案安全的红线和底线。黄远良在座谈会上用两个“没想到”敲醒了绥阳县档案安全工作的警钟,一是没想到档案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反差这么大,二是没想到绥阳县档案局的办公条件这么差。调研组指出,档案安全就是档案事业发展的红线和底线,按要求,被鉴定为危房的,必须立即进行搬迁,但绥阳县档案局早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几年过去了,干部职工仍然还在危房中工作,最基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无法保障。馆藏档案资料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记录,有着极大的价值,一旦被毁,相关人员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调研组要求在国庆节之前完成新馆搬迁。调研组指出,现档案馆地基下陷,用木头作为支撑不是长久之计,房屋随时可能垮塌,加之汛期来临,屋顶漏雨越发严重,档案馆搬迁迫在眉睫,调研组要求,县委、县政府要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务必在国庆节前将档案资料和干部职工撤离,及时搬入新馆,从而保障生命财产和档案资料安全。在新馆搬迁前,要提前做好搬迁方案、应急预案等,坚决做到搬迁有序、高效。
          调研组强调要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条件。一是要用好政策,保障工作经费。中央和省委相继印发了《意见》和《实施意见》,文件明文规定,各级财政要按照本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每年每卷安排不少于2元的专项档案保护经费。调研组表示,希望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保障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有钱办事。二是要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调研组指出,绥阳县档案局系四块牌子一套人马,编制数却只有15个,人少事多现象非常严重,希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尽量增加编制数,确保有人干事。三是要做好对接,编制好档案项目。以前,可向省档案局争取的项目为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现已更改为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调研组表示,县档案局要做好项目规划、编制,省档案局将在项目落地和资金上加以支持。
          王廷龙在讲话中指出,由于屋顶漏雨,档案、志书被淋湿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地基下陷,安全问题非常突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前做好搬迁规划,确保尽早完成搬迁任务;此外,搬迁前,要高标准规划、布展,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加以完善。
          华波首先向调研组表达了歉意,他指出,绥阳县档案馆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和档案资料安全无法保障,办公条件急待改善,必须要立即启动档案馆搬迁工作。他表示,将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好,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尽快搬入新馆。同时,他希望省档案局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绥阳县最大支持,帮助解决绥阳县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县档案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