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档案局开展档案数字化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制定调研及数据采样工作

22.10.2014  16:01
  •       根据国家档案局工作要求,为落实好财政部关于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确保“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项目”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两个转向(即由抢救向开发转向,由物理保护向档案数字化转向),国家档案局即将开展全国档案系统档案数字化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制定工作,选取贵州省作为该工作相关数据采样区域之一。为按时、高效完成此项工作任务,使样本点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确保档案数字化支出定额标准制定科学、合理、可行,贵州省档案局组成调研组选取了“1+3+5”采样点(即省档案馆+贵阳市档案馆、遵义市档案馆、黔西南州档案馆(含所辖县市档案馆)+金沙县档案馆、石阡县档案馆、锦屏县档案馆、荔波县档案馆、贵阳市南明区档案馆)进行数据采样及资料收集,于2014年10月14日-20日,对上述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每到一地,听取了当地档案部门负责人关于档案数字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档案数字化工作场所,要求各地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支出定额标准制定及相关数据的采样工作,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填报相关表格,认真提交相关资料,做到所提供资料内容翔实、完整、具体,包括组织管理及标准规范制定、工作流程及内容、费用支出及具体核算方式、已完成数字化扫描的档案分布及清单列表等。
          此次调研完成后,贵州省档案局将对采样数据进行分析、汇总,为下一阶段填报国家档案局下发的相关表格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做好准备。


    调研组在金沙县档案馆调研


    调研组在遵义市档案馆调研


    调研组在石阡县档案馆调研


    调研组在锦屏县档案馆调研


    调研组在荔波县档案馆调研


    调研组在黔西南州档案馆调研


    调研组在贵阳市南明区档案馆调研


    调研组在贵阳市档案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