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 省档案馆)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1.03.2016 22:14
本文来源: 社科院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1.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对档案、地方志行政执法检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法制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 2.研究制定并印发《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2015年依法行政要点》。本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国家和省依法行政、依法治省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依法治档、依法修志的工作中,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情况 3.对市、自治州及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进行了指导。 4.对贵阳市、黔南州等地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 5.对本年度新进人员进行档案、地方志法制知识考试。 6.举办“贵州省第三期档案、地方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全省计百余人参加。 7.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换发了执法监督证。 8.4月,邀请法学专家举办了依法行政工作培训。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的情况 9.制订《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重大行政决策办法》; 10.重新审定了《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办公会议议事规程》。 11.本单位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法制工作。2013年4月,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成立法律顾问室,同年,出台法律顾问制度。 12.法律顾问室对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与外单位所签订的10余份合同、协议及一系列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 四、加强制度建设的情况 13.向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和法工委报送2016年立法项目的函。 14.年初向各处室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有制定计划的处室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做好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工作,法规处及时予以合法性审核并向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登记编号工作,印发后及时报备。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15.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府法制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市、自治州及所辖区、县进行地方志行政执法检查,下达了整改通知;完成对省直机关机构改革单位档案移交的执法检查。 16.完成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贵州省2011年以来执行《档案法》情况进行检查的迎检工作。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情况 17.制定了行政复议程序规定,明确了办理档案行政复议工作材料要求、办理程序等。 18.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19.通过门户网站“贵州档案方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全省档案、地方志工作的重要信息,在网上建立了政民互动栏目,及时答复网民提出的问题。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情况 20.重新整理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其中各要素,避免不作为、懒政、怠政等情况。 八、深化政务公开的情况 21.在业务八处设立服务窗口,负责档案利用和省直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共服务工作。 22.认真完成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派员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较好完成值班工作任务,被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单位,派驻的首席代表荣获“服务之星”称号。 九、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情况 23.6月9日,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与贵州民族大学联合开展以“档案——与你相伴”为主题的“国际档案日”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档案知识和档案法律法规。 24.9月12日,《贵州日报》报道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贵州贯彻落实《档案法》开展检查的情况。 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 2016年3月28日本文来源: 社科院
31.03.2016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