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深入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1.11.2014  00:57
 各市(州)及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省公路局、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局、航务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4〕1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交办安监〔2014〕19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厅下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黔交建设〔2014〕26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入开展交通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4〕218号)的有关要求,立即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厅基建处。

二、各公路项目业主单位要将本文转发至项目建设各方,即施工、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按照通知要求,各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路建设施工安全。同时,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负责落实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专项整治问题和隐患清单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台帐。并于2014年10月 22日前将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和人员名单报厅安监处。

联系人:张海波(基建处),电话:0851-5954467(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周畅(安监处),电话:0851-595557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交办安监〔2014〕193号 292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