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 充分发挥职能 全面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02.12.2014  12:39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必将开创一个法治新时代。全会给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善于作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责任。

   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学习宣传热潮。 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读,认认真真学,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贵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实质,领会精髓要义,确保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迅速兴起检察机关学习全会精神的热潮。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会、读书会、报告会、培训班、专题辅导等形式,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确保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带头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贵州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围绕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始终不渝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最高检和贵州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贵州的各项目标任务在贵州检察机关得到全面落实。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严惩司法腐败,保障公正司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要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二是要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治本力度,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三是要加强诉讼监督,下大力气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以罚代刑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的问题,切实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下大力气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避免罪犯逃避刑罚执行;下大力气监督纠正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的问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利;下大力气监督纠正裁判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坚持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切实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贵州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之一,要坚决按照中央、最高检、省委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部署要求,正确把握检察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和路径,在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若干试点问题框架意见》内制订好检察改革配套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创造检察改革贵州经验,为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督促起诉制度、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等。今年,贵州在全省检察机关安排部署开展了督促起诉追收国有资金专项行动,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2000多件,收回国有资金80余亿元,充分发挥了督促起诉在保护国有资产、促进项目落地、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

   适应作风“新常态”,提振队伍精气神。 贵州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继续做好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收尾不收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以“说到就要做到、承诺就要兑现”的决心,树立“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理念,确保检察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打造一支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