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动真碰硬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23.02.2016  19:37
  2015年,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精准发力,集中整治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司法行为,用“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把严的意识、严的规矩、严的风气树起来,把实的作风、实的责任、实的措施立起来,让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构建起贵州检察规范司法新常态。    定位高:列入长期性基础性战略任务

  规范司法行为,思想是基础,认识是前提。全省三级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担任该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带头撰写规范司法行为理论文章,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是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只有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才能一致。”袁本朴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严格公正司法的底线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敢于亮剑、敢于问责,坚决纠正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得力、学习研讨不深入等问题。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省检察院先后召开三次阶段推进会,全省各级检察院共召党组中心组学习557次、检察长办公会279次、检委会390次,专题研究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全省三级检察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报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87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57人(次)视察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全省各级党委、人大的肯定。

   找得准:问题精准见人见事见案件

  专项整治能否取得实效,重点在问题找得准不准、实不实。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通过对照检查。省检察院梳理出全省检察机关112个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贵州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负面清单》,列举112种司法不规范行为表现,为规范司法划出“红线”,标出“雷区”,竖立“靶子”。

  省检察院还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21215件,发现并纠正司法瑕疵23类117项;对全省9个市州检察院和18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同步录音录像专项检查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整改;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暨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专项检务督察工作,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市州检察院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全省检察机关两类刑事诉讼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暨依法保障执业律师权利情况专项检查。

   敢亮丑:刮骨疗伤抓整改

  专项整治能否取得实效,关键是要动真格、敢碰硬抓落实。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省检察院要求各地对列出问题分类清单、整改措施及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对所有问题建立销号制度,逐项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整改2490多个问题,约谈1387人次,通报批评23人。

  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还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去年8月,省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剖析会,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等多方面对13件不规范司法典型案例的问题原因进行现场剖析,查病灶、拔病根。

  去年12月,省检察院又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点评会,从全省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所办理案件中选出13件规范司法精品案件进行点评,充分发挥精品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整改工作树标立靶。

   看得远:建立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源头保护是治本之策。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设立防范违规“隔离墙”,先后出台下发《关于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的规定(试行)》、《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扎紧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建立健全各类相关规范性文件1710个。

  构建阳光监督机制,以公开“倒逼”司法规范。探索建立“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开通了“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平台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67567件次,接受辩护与代理预约1008件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292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9405份,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节点性信息4273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责任编辑:黄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