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检察机关正式上线运行律师预约系统
正义网济南6月27日电(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郭树合) “对于律师提出的阅卷、要求听取意见预约申请,必须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回复工作,对会见和通信、收集调取证据、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预约事项的回复,按照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回复。”
6月27日,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律师预约系统部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为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行使,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律师预约系统将通过互联网在该省检察机关正式上线运行。
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刑诉规则,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开展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先后接受申请预约9946人次,案件信息查询27660余人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5870余人次对32500余起案件进行阅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申请会见、调取证据、变更强制措施等材料2万余份,保障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依法行使。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崔久明介绍,律师预约系统集预约申请、受理、回复、查询等功能为一体,将全省16000余名律师执业信息及三级院案管部门专职接待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预设到系统中,进一步明确了接待流程和渠道,律师只需登陆省检察院或各市级监察处院门户网站,实施简单的网上操作,即可快捷地完成到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相关申请事宜的预约工作。
为确保律师申请的事项得以顺利办理,省检察院要求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申请事项及时予以安排或答复,对于法律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对于无明确时限要求的,也要尽快予以办理。而且特别规定,对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有明确适用条件的,不得随意作任何扩大解释,不得任意改变适用范围,不得另外设置附加条件,阻碍或变相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推行律师预约系统,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到有约必有应、有应必有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说。
“以前去阅卷,时常会碰到承办人开会或出差,一个案子往往要跑好几趟,而且很多案件需要复印大量的纸质材料,有的十几页甚至上百页。”山东恪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振刚高兴地对记者说,“现在有了律师预约系统,我们提前预约就可以接收到检察院的安排回复短信,检察机关设置案件管理大厅和律师预约专门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满足了接待、阅卷、听取意见、案卷材料复印等工作需要,而且可以直接拿到案件电子卷宗,既节省了时间,也节省了当事人的经济资源。”